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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干部试用期满考察工作的通知
编辑:谭燕     发布时间:2024-09-01    浏览:52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试用期内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保证选人用人质量,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华体会体育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干部、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组织领导

华体会体育党委成立干部试用期满考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干部试用期满考察工作。

组  长:刘建强

副组长:何文波  曾玲芝

成  员:朱  冰  张加良  周  聪  张  钰

三、考核对象

2023年7月—8月提拔的干部

四、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干部一年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主要缺点和不足,着重考核干部的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职尽责情况。

五、考核程序

1.撰写个人总结。试用期满干部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就自己任职一年的工作、学习、生活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及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行总结(1500字以内)(9月6日前)。

2.民主测评。委托试用期满干部所在单位召开民主测评大会,试用期满干部在测评会上进行述职述廉。测评范围为:各单位全体教职工。参加测评的人员不得少于各单位教职工总人数的2/3,如单位参加测评的人数少于5人,则需从业务关系紧密的单位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教职工参加测评。测评会后,各单位将测评原始表和统计表交组织部。(9月11日前)

3.组织考察。组织部和纪检监察室组成考察组到试用期满干部所在单位开展个别谈话,听取意见。(9月19日前)。

4.校党委会讨论审定。考察组对考察测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出考察的初步意见,提交党委会审定。(9月21日前)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干部任职试用期满,经校党委会讨论审定考核合格者,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任职时间算起;考核不合格的,按《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处理。

七、纪律监督

考察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客观、真实。组织部和纪检监察室在考核期间接待教职工对干部考核的来电、来访。

组织部电话:58519012

纪检监察室电话:58519005

组 织 部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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