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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公告
编辑:赵汝     发布时间:2024-09-19    浏览:31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对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共计15名,其中耳鼻咽喉科医师岗位1人,口腔科医师岗位1人,小儿外科医师岗位1人,病理科医师岗位1人,针灸推拿医师岗位1人,检验人员岗位1人,挂号人员岗位1人,护理人员(一)岗位2人,护理人员(二)岗位4人,验光师岗位1人,医疗美容医师岗位1人。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24年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有关报考条件说明

1.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2.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2024年考核通过但证书未发放的可以凭成绩单或电子证书作为依据),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8月31日。

4.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5.招聘岗位的最高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即199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9月9日-9月1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9月14日上班,9月15-17日休息),招聘岗位计划未报满时,根据医院需要适当延迟该招聘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二)报名、资格审查地点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

(三)报名方式与要求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务必携带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事招聘廉洁风险告知书》和《湘潭市妇幼保健院考生诚信考试考核承诺书》(附件3)、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四)资格审查

报名当场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属实的,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五)重要提醒

1.本次招聘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均在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官网的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2.对资格条件把握不准的,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政策,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再自行确定报考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四、笔试

A类岗位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总分100分,时间为60分钟。C类岗位面向招聘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或高层次人才,不设置开考比例,不进行笔试,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超过20:1,则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具体时间、考试地点及其它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详见医院官网。

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3∶1。对少数的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根据实际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凡经批准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专业操作考核及面试

专业操作考核:按照各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考生进入专业操作考核环节。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专业操作考核。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不核减岗位计划数,该岗位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操作考核环节。专业操作考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核内容包括医德医风、本专业常用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及运用、医疗文书书写、医患沟通、团结协作、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等方面。

面试:完成专业操作考核环节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C类岗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采取结构化面试、口述答题等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实际参加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专业操作考核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组考方式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见医院官方网站通知)。面试公告发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参加专业操作考核和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六、合成成绩和排名

(一)综合成绩合成:笔试成绩×50%+专业操作考核成绩×10%+面试成绩×40%。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以上各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只进行面试的岗位成绩相同的,由医院制定量化考核办法进行排名。

七、体检

体检由本单位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人力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经医院集体研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次数不限;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

九、公示录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医院集体研究和审定后确定拟录用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在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等部门备案。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编外《劳动合同》。

十、纪律要求

1.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处理。

2.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予以回避,未主动回避及违反者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处分。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十、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上述事项如有变动,以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具体相关事宜由湘潭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2024年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公告附件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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