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体育(中国)hth·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纪检监察室 > 政策法规
华体会体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联席会议制度
编辑:周聪     发布时间:2020-12-30    浏览:4955

华体会体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联席会议制度


为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对华体会体育各项工作和党员干部的监督,促进纪检监察部门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更好地履行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能,形成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根据湖南省纪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华体会体育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 湘纪发〔20142 号),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四 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 推进华体会体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二、组织领导

华体会体育成立由党委班子成员和党政办公室、组织宣传部、纪检监审室、人事处、工会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任组长, 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

三、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召集人为纪委书记,成员包括相关校领导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具体承办部门为校纪检监察审计室,基本成员单位包括党政办、组宣部、人事处、工会、计财处、国资处、科研处、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基建处、招就处、保卫处。华体会体育其他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作为参加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参加会议。

四、联席会议召开时间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要增加召集次数。

五、联席会议主要任务

(一)学习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精神,协调落实上级及华体会体育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

(二)听取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反映,协调解决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三)协调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

(四)协调规范监督行为,积极防范廉政风险。

(五)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

六、联席会议的基本工作程序

(一)联席会议的议题由校纪检监察审计室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后提出,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召开。

(二)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意见和决定,根据需要由校纪检监察审计室整理形成会议纪要。

(三)联席会议向华体会体育党委负责,经联席会议确定的相关事宜,应及时向校党委报告。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