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加强对院党委成员、党员干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九项规定办事的监督督查。
2.全程做好五年制招生笔试、面试、录取工作监督。
3.参与20余项假期物资采购、建设维修工程招投标监督。
4.积极参加学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
5.做好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准备工作。
6.完成基建维修项目送审5项。